关于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的声明

来源单位:校庆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1-11-12浏览次数:429

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已于2021119日正式公布,为加强校庆标识管理,现将校庆标识使用有关事项声明如下:

一、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(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,以下简称“校庆标识”)的著作权归南通大学所有。

二、校庆标识主要用于110周年校庆相关的活动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校庆标识用于与校庆活动无关事项,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将校庆标识作为商业目的(含潜在商业目的)使用。未经授权违规使用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三、校庆标识应严格按照官方网站公示的图案使用,形状、色值、元素等不得随意更改、变化。使用时应当保证校庆标识完整、准确、规范,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形象、利益的行为。使用不当的,学校有权要求纠正;对南通大学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损害的,学校将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。

四、校庆标识日常管理和使用授权由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。

五、校庆纪念品中涉及校庆标识使用的,请下载填写《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申请表》,提交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授权。

六、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专题网“校庆标识”栏目是校庆标识唯一下载地址,其它网站转载发布须经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。

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下载地址:

    https://xq110.ntu.edu.cn/xqbs/list.htm

联系人:岳泳

联系电话:0513-55003110

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312

邮政编码:226019

电子邮箱:xq110@ntu.edu.cn


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申请表.docx

 

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1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