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已于2021年11月9日正式公布,为加强校庆标识管理,现将校庆标识使用有关事项声明如下:
一、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(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,以下简称“校庆标识”)的著作权归南通大学所有。
二、校庆标识主要用于110周年校庆相关的活动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校庆标识用于与校庆活动无关事项,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将校庆标识作为商业目的(含潜在商业目的)使用。未经授权违规使用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三、校庆标识应严格按照官方网站公示的图案使用,形状、色值、元素等不得随意更改、变化。使用时应当保证校庆标识完整、准确、规范,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形象、利益的行为。使用不当的,学校有权要求纠正;对南通大学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损害的,学校将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。
四、校庆标识日常管理和使用授权由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。
五、校庆纪念品中涉及校庆标识使用的,请下载填写《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申请表》,提交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授权。
六、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专题网“校庆标识”栏目是校庆标识唯一下载地址,其它网站转载发布须经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。
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下载地址:
https://xq110.ntu.edu.cn/xqbs/list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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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大学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12日